关于公开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补偿价值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72号和〔2018〕17号精神,为合理确定土地收储补偿费用,经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将于2017年 2月5日上午9:30在市土地储备中心会议室公开抽取选择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莆田动车站南广场5#地块进行收储补偿费用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名称
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莆田动车站南广场5#地块
二、收费标准
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3〕房36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30%计取。
三、报名条件
1.评估机构需列入bet36365首页2017年度在莆备案土地估价机构名单;
2.未发现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具有良好行业道德的。
四、公告时间、报名及确定中标人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31日上午9:00至2018年2月5日上午9:00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上午9:00至9:30(逾期不予受理)。
3、确定中标人时间:2018年2月5日上午9:30,即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评估机构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介绍信
2、估价机构资质年检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
六、报名地点
持上述材料在确定的报名时间内直接到市土地储备中心会议室(荔城中大道1366号国资大厦21层)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为确保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招标人将对报名评估机构的资格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核对,只有在全部符合第三、五点内容要求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抽签办法及确定中标人
抽签办法:按报名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抽签顺序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按抽签顺序号码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号码,抽中中标号码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若资格审查后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则直接确定该家为本项目的评估单位。
九、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的评估机构在抽签确定中标后,依据中标通知书在2018年2月7日前与招标人签订估价委托合同。
十、合同约定
1.评估报告符合房地产评估相关规范、评估价格合理;
2.招标人根据评估需要向中标的评估机构提交相应的评估资料(中标的评估机构需要的评估资料应一次性告知),中标人必须在接收相关资料后五天内提交评估报告初稿,逾期每天按评估服务费的1%从评估服务费中扣减,且将按不良信誉记录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其他条款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附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评估委托合同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8606909527
招标人: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