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综合治理
规划编制、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检查项目招标文件
为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水平,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338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4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检查,现向社会公开招标,相关项目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范围为2016年卫片遥感解译显示的因采矿导致“挂白”的图斑少于15个的县区,其中荔城区14个、城厢区12个、涵江区6个、北岸5个共37个废弃矿山);
(二)在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含“挂白”图斑超过15个的仙游县和秀屿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编制全市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市级规划;
(三)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市级检查。
二、工作要求
以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并按期提交工作成果,其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技术及成果要求参照附件1、2。
三、投标条件
1、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含)以上资质;
2、单位需配备GNSS移动端、无人机等高科技设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9点00分至2017年12月7日上午9点00分。
2、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点00分,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点00分。
五、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单位具有的设备、仪器清单;
7、当年在职人员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一份。原件在资格审查完成后退回投标单位。
8、投标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六、投标地点
bet36365首页(市政府四号楼)四层会议室。
七、资格审查
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的资格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只有在全部符合第三、五点内容要求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确定中标人
根据局务会议精神,本次招标报价不得超过26.5万元,超过26.5万元作为无效报价。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下,按最低价确定中标人。
九、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后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联系人:潘敏 联系电话:0594-2695354
招标人:bet36365首页
2017年11月29日